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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召开全市首例企业合规案件不起诉公开听证会
发布时间:[2022-10-28]  来源:平远县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3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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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日前,我院邀请听证员、人民监督员、侦查人员和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小组代表,召开了平远县某某木制品厂及谢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案的公开听证会。此次公开听证会系全市首例涉案企业合规听证会。


案情回顾

2020年7月,平远县某某木制品厂实际经营决策者谢某某为达到逃税目的,在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让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0份,并在2020年度进行了虚假纳税申报,抵扣税额125398.23元。案发后,谢某某主动投案自首并将所逃税款进行转出补缴。


企业合规审查

审查起诉阶段,平远县某某木制品厂提交了企业合规申请书,我院在上级院的指导下启动企业合规工作,在企业合规考察期限内,涉案企业依规整改、守法经营、依法纳税。考察期限届满后,我院从县工商联、税务和林业部门选任三名专业人员组成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小组,到企业进行了实地考察。


听证经过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情和企业合规情况,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小组代表补充介绍了企业合规整改情况,认为涉案企业合规整改工作验收合格。鉴于本案犯罪情节轻微,涉案企业和谢某某均自愿认罪认罚,主动补缴税款,且通过了企业合规整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拟对平远县某某木制品厂及谢某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各听证员对涉案情况和合规整改措施进行了细致的询问,经充分讨论及评议后一致认为:本案事实认定清楚、定性准确,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合理、科学,同意涉案企业通过企业合规整改,同意检察机关对涉案企业和实际经营者谢某某作不起诉处理的意见。

下一步,我院将进一步做深做实企业合规改革各项工作,积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更好地服务“六稳”“六保”工作,为我县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什么是涉案企业合规改革?


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是指检察机关在办理涉企刑事案件时,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企业,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合规”为涉案企业提供纠错机会,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办理上述案件时,检察机关将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与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机融合,在审查逮捕阶段不批准逮捕,避免企业实际经营者被羁押导致企业无法正常经营,在审查起诉阶段,采用检察建议或者第三方监管模式,督促涉案企业开展合规建设,确保企业合规整改到位、整改合格,能不诉的不诉,挽救企业,以确保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



检察听证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中起到的作用是什么?

检察公开听证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据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相关诉讼法等法律和法律解释的规定,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件,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听取听证员和其他参加人意见的案件审查活动。检察听证就是检察机关民主、公开办案,集咨询、论证、群众参与为一体,有助于检察机关全面、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尤其是听证员独立发表的客观、中立的第三方意见,以“兼听”避免“偏信”,更加客观、准确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依法公正对案件作出处理决定。

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带来的效果有哪些?

检察机关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对涉案企业给予合规整改的机会,经考察有效的予以从宽处理,让企业“活下来”“留得住”“经营得好”,让企业员工得以继续安心工作。检察机关把合规纳入到司法情节之中,对于符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条件的案件,在督促有关的企业依法做出合规承诺,积极整改的基础上,做到尽可能不捕不诉或者提出相对轻缓的措施。对于涉案企业,依法可不予追诉,但在经济上、行政上需要追责的,结合企业整改情况,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检察意见。对于不起诉的企业,根据情节轻重更有针对性的处理和帮扶,引导企业及时完善管理制度,防范经营风险,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