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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系列报道之一|从试点探索到可用尽用 硬核作答新时代司法为民刑事考卷
发布时间:[2020-10-13]  来源:平远县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3962

编者按10月1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在京召开。此次会议将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的报告。为全方位展示检察机关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亮点工作和成效,本报推出“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系列报道”三篇,敬请关注。

“我想见见检察官!”今年7月6日上午,在江苏省如皋市某公安机关办案点,一个月来一直“零口供”的“黄金大盗”李某松口了!

经过长达一年的踩点、策划,李某盗走某金店价值242万余元的黄金珠宝。被抓获后,李某放言:“别说半年,就是一年也别指望我交代。”

从闭口不言到主动交代,为何李某的态度大翻转?原来,是检察官建议侦查人员给他播放了最高检发布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法治宣传片。李某反复观看之后,心理防线出现了明显松动。于是,就有了开头一幕。

“什么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最终是法院判决,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会不会不被采纳?”这是当时李某向检察官提出的问题,也是众多不了解这项制度的普通民众的疑问。

让我们将时钟拨回到6年前,一起在历史中寻找最真实、完整的答案——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写入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

治大国如烹小鲜。

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有了新期待和新要求。在刑事司法领域,党领导的司法机关同样要细致作答这张“时代答卷”,探索创新、司法为民,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新的更高要求。

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明确提出完善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这一重大改革部署充分体现了现代司法的宽容精神,是我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制度化。这一刑事诉讼制度创新设计,有效提升了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早在2014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就专门作出决定,授权最高法、最高检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等18个城市开展为期两年的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

2016年11月,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法、最高检共同发布试点办法,继续在这18个城市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试点期限为2年。与此同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按照新的试点办法继续实行。

实践证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检察机关更是在其中自觉承担起主导责任。据统计,截至2018年10月,试点地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起诉的案件数,占同期起诉刑事案件总数的50%左右,其中绝大部分是检察机关建议适用,审查起诉平均用时缩短至26天。

2018年10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正式确立为刑事诉讼法中一项重要制度。

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用19个条款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条件、办理程序、当事人权益保障等作出具体规定,贯穿了整个刑事诉讼程序始终。

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优化我国刑事诉讼结构、完善刑事诉讼程序、促进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契机。

正如最高检党组所指出的,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严重刑事犯罪的大幅下降,新时代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更高水平的要求,是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大背景。司法追诉、案件审理“案多人少”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也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推进因素。

全面推开,四级检察机关共促落实

徒法不足以自行。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从试点探索到全面推开以来,最高检高度重视“顶层设计”、积极加强对下指导,全国四级检察机关勠力同心、共同推进制度落实。

记者了解到,2017年9月18日,最高检召开检察机关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推进会,引导这项工作在18个试点城市检察机关积极稳妥有序推进。

2018年11月6日,最高检党组会强调,要落实好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有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规定,对符合改变羁押强制措施的及时改变,对符合从宽处理的案件依法坚决从宽。

2019年3月初,最高检成立研究指导小组,由副检察长陈国庆担任组长,重点研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量刑建议相关问题。

2019年4月12日,全国检察机关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会议提出,要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立法规定落实到具体案件中。

2019年10月11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

2019年10月24日,最高检召开以“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发布了3件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典型案例。

2020年5月,最高检制定出台《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监督管理办法》,25条“硬规”全方位、多角度、有针对性地对检察官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的权力运行机制、监督管理措施等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扎紧了依法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篱笆”。

2020年6月,最高检、公安部分别下发通知要求推动建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法治宣传片播放常态化机制,做好羁押场所该制度法治宣传工作。

2020年9月4日,最高检与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联合举办“国家治理现代化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研讨会”,围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开展主题研讨,集纳理论界和实务界共同智慧为制度完善建言献策。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由部分地区试点到全面贯彻落实,成绩斐然。”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卞建林表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更好地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明确了方向,也提出了新要求”。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在最高检的带动下,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因地制宜落实该制度,将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数据显示,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审查逮捕案件935432件,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088490人。共办理审查起诉案件1413742件,提起公诉1818808人。其中,全国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971038人,适用比例呈逐月上升趋势。

2020年5月25日,最高检检察长张军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作最高检工作报告时指出,2019年12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83.1%,量刑建议采纳率79.8%;一审服判率96.2%,高出其他刑事案件10.9个百分点,有力促进了矛盾化解、社会和谐。

可用尽用,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

新时代检察机关如何真正做到以人民为中心,在司法实践中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更多、更实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如何实现司法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正是检察机关司法为民、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的重要抓手!

据2020年最高检工作报告披露,1999年至2019年,检察机关起诉严重暴力犯罪从16.2万人降至6万人,年均下降4.8%;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占比从45.4%降至21.3%。与此同时,从严规范经济社会管理秩序,新类型犯罪增多,“醉驾”取代盗窃成为刑事追诉第一犯罪,扰乱市场秩序犯罪增长19.4倍,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增长34.6倍,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增长56.6倍。

分析20年来刑事案件变化情况可知,随着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轻刑案件占比显著增多,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强速裁程序适用,前景广阔、大有可为。

针对“醉驾”犯罪激增的情形,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就建议在办案中推广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醉酒型危险驾驶犯罪作为一种轻微犯罪行为,非常适合推广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速裁程序。可以在各地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心增设检察室和速裁法庭,快速办理该类案件,构建一站式、全要素、即时性的执法新模式。”黄细花说。

记者了解到,为最大程度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造罪犯、化解矛盾、促进治理的效能,检察机关坚持依法可用尽用。据统计,2020年1月至7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82.8%,量刑建议采纳率90.7%;一审服判率95.7%,高出其他刑事案件19个百分点。

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没有禁区!无论轻罪、重罪,主犯、从犯,只要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均可适用。

今年2月3日,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检察院受理了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中被追逃到案的重要犯罪嫌疑人被提请审查逮捕案件,该院副检察长易宏斌接手了此案。

因为防控疫情,当地住宅小区封闭管理,道路实施交通管制。易宏斌克服重重困难,来到犯罪嫌疑人王某的面前,逐一出示相关证据、耐心释法说理,并重点介绍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现在疫情这么严重,你们检察官还来看守所提审,真是不容易,我愿意积极配合,如实交代,认罪认罚。”2月7日下午,王某真心认罪悔罪。

记者了解到,在今年初的全民战“疫”阶段,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大显身手,为“六稳”“六保”提供了重要司法保障。

据最高检副检察长陈国庆介绍,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对于涉嫌犯罪的企业经营者和员工自愿认罪、真诚悔罪、积极赔偿,并且取得谅解、达成和解、社会危害性也不大的案件,检察机关慎捕慎诉,或者依法向法院提出轻缓的量刑建议。凡是符合条件的都尽可能地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唯改革者进,唯创新者强,唯改革创新者胜。

毋庸讳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我国刑事司法领域的一项新生事物,实践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然而,这项制度从试点探索到全面推开以来,已经焕发出超越预期的旺盛生命力。我们相信,随着这一制度不断发展完善,必将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抗、修复社会关系,助力我国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步入新阶段、迈向新境界,促进国家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