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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样“警”色丨我院开展第一个“中国人民警察节”庆祝活动
发布时间:[2021-01-08]  来源:平远县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3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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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党中央批准、国务院批复,自2021年起,将每年1月10日设立为“中国人民警察节”。


为提振士气,振奋精神,不断强化干警职业荣誉感、自豪感、归属感,1月7日下午,我院组织开展第一个“中国人民警察节”庆祝活动。活动由党组成员、分管副检察长黄珍主持,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申利英,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主任李金仁以及全体司法警察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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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宣誓: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

“我宣誓:我志愿成为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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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铿锵有力的宣誓声中,活动拉开了序幕。作为我院唯一的全党员部门,司法警察大队全体干警身着统一制服,面朝党旗、警旗,右手举拳,以铮铮誓言诠释忠诚担当,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崇高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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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会上,黄珍副检察长带领全体司法警察重温了习近平总书记训词。他强调,全体司法警察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的内涵与实质,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不断提升司法警察整体工作效能,真正做到让党放心、作风优良、能拼善赢,真正把服务保障“四大检察”“十大业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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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利英主任宣读了《致全国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的慰问信》,并就司法警察在工作中、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与全体参会人员作了深入交流了解,现场气氛温馨又融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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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全体与会人员共同观看了由公安部制作的专题教育片《光荣的时刻》,重温中国人民警察警旗授旗仪式的隆重场景,全体干警热血沸腾,备受鼓舞,思想再次受到了洗礼。他们纷纷表示:“中国人民警察节”的设立,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人民警察队伍的高度重视和关心关怀。将进一步深刻领会党中央和总书记对人民警察的深情厚爱和殷切嘱托,不断提升素质能力,锻造过硬本领,全力服务保障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用自己的汗水与热血为警徽和警旗增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