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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司法救助显关怀,公正执法敢担当
发布时间:[2021-09-03]  来源:平远县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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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检察院对我儿的司法救助!这些年,我照料这个孩子真的很不容易,作为监护人,我一定会用好这笔救助金,让孩子的病得到及时治疗。”近日,一起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当事人小友(化名)的母亲从我院第三检察部办案人员手中接过司法救助决定书时激动地说道。


案情回顾

救助申请人小友系精神类残疾人。2021年5月,小友被刘某父子殴打后导致精神病复发,当天被送到专科医院治疗,后因病情加重于同年8月初转至市级医院治疗。目前,小友仍需接受长期治疗。事发后,刘某父子被处以行政拘留,但未给予小友任何赔偿。这些年来,小友的父母为其治病就已掏空了积蓄,而且为了方便照料他,只能就近打零工获得一些微薄的收入,现在又面临一大笔治疗费,家庭经济情况变得更加困难。


办理情况

小友母亲以刘某父子的行为涉嫌寻衅滋事罪,向我院提交立案监督申请。我院经审查后认为,刘某父子的行为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依法作出不支持立案监督的决定,并对小友母亲作了耐心的释法说理和思想疏导,得到了小友母亲的理解和认可。同时,办案人员了解到小友家庭的实际困难后,告知其可以申请国家司法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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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年8月13日,小友母亲正式向我院提交司法救助申请,我院分管领导郭频辉副检察长高度重视,亲自接待申请人。办案人员随即对救助申请进行细致地审查,并到小友家里进行实地走访、询问,向当地居委会、综治办、派出所了解详细情况。

我院经审查认为,小友是进入检察办案环节的涉法涉诉信访人,也是生活困难的残疾人、低保户,居家治疗期间情绪平稳,没有扰民、肇事肇祸的情形。此次其遭遇民事侵权后未能获得及时有效的赔偿,除了低保和残疾补贴,没有其他的生活来源,而其父母打工获得的收入微薄,长期的治疗费用支出对这样的家庭而言是一个沉重的负担。小友的家庭因案增贫,属于国家司法救助范围。

在确认小友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后,我院及时帮助其监护人完善申请司法救助的相关材料,正式启动了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并与上级检察机关多次沟通协调,在较短的时间内成功为小友申请到2万元的司法救助金,帮助其缓解目前的困难。

今年以来,我院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及时回应群众呼声,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利益。今后,我院将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抓手,立足检察职能,持续开展好“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对检察办案环节中、符合救助条件的人员“应救尽救”“应救即救”,彰显司法公正和检察关怀,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