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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远县人民检察院关于2022年上半年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22-07-14]  来源:平远县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2682

为持续抓好“三个规定”重大事项填报,促进司法公开,更好地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现将平远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上半年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情况予以公布:2022年上半年,本院共有12人记录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20件。  

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是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行动,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下一步,我们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持续抓实“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坚持“逢问必录”工作规定,严格规范司法行为,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