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徐某甲、林某某、徐某乙
非法狩猎案公开听证会的公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开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本院拟对徐某甲、林某某、徐某乙非法狩猎案召开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时间 2022年12月22日(星期四)上午9时30分 二、听证会地点 平远县人民检察院三楼听证室 三、参会人员 检察办案人员、人民监督员、侦查员、听证员、犯罪嫌疑人及其值班律师、旁听群众 四、注意事项 1.参加听证会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2.参加听证会人员需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出示健康码,活动全程需佩戴口罩; 3.按防疫工作要求,拟申请参会人员需于2022年12月21日12时前报名(报名电话0753-8898678),经同意后做好防疫工作方可参会。 特此公告 平远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