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平远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之以恒推动“三个规定”贯彻落实。为更好地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现将本院2022年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通报如下:2022年我院共有16人记录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36件。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从严落实“三个规定”,坚决做到“逢问必录”。持续提升社会公众知晓率,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推动检察权依法公正规范行使,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司法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