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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跨区域检察协作,共护边界处绿水青山
发布时间:[2023-03-14]  来源:平远县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2944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相邻地区边界处的生态环境往往因特殊地理位置成为监管薄弱点。我院与蕉岭县检察院加强公益诉讼跨区域沟通协作,“破局”两地边界生态环境监管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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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跨区域协作机制”,加强办案协作

 前期,我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石窟河平远县泗水镇与蕉岭县长潭镇交界处河段存在大量水浮莲,作为外来物种,其持续增殖会影响河水水质。因涉及跨区域治理问题,我院以粤闽赣边“三省五县”生态保护区域协作机制为依托,将涉案线索移送蕉岭县检察院,并共同沟通研办,形成监督合力。后通过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公益诉讼磋商函,促成职能部门及时组织人员对河道水浮莲进行打捞清理,形成常态化监管模式,加强对河道管理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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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回头看”为契机,联合巡山“问水”  

 为深化落实粤闽赣边“三省五县”生态保护区域协作机制,强化两地检察院沟通协作。日前,我院联合蕉岭县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区域协作行动,组成巡查队伍对平远县泗水镇与蕉岭县长潭镇交界处的石窟河长潭镇河段、普滩桥河段和沿河的山林进行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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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巡查队伍沿石窟河主河道实地巡查了10余公里。对河道是否存在水污染、非法侵占河道、非法采砂、非法设置排污口及倾倒生活垃圾等破坏水域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沿河山林是否存在违规围垦养殖、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堆放倾倒固体废弃物等破坏山林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全面排查,并采取了部分水样、土样进行检测。

 

  向“科技”要力量,推进智能化检察监督    

巡查过程中,在检察官的现场指挥下,工作人员操作无人机对重点河段、茂密山林、厂区和生活区密集的流域沿线进行重点摸排。“人机结合”“地空结合”的巡查方式突破了环境、地形和时间的限制,山林和河道的垃圾是否清理、河道疏浚清淤是否彻底、是否存在污水直排、乱砍滥伐林木等现象均能清晰反映、快速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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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来,两县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强沟通交流,切实形成公益保护合力,持续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侵害公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充分用好“三省五县”生态保护区域协作、“河(林)长+检察长”等机制,形成以法治手段保护生态环境的强大合力,共同筑牢绿美梅州生态保护的司法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