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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跟到底!做实法律监督“后半篇文章”
发布时间:[2024-03-20]  来源:平远县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100

为全面落实“高质效办理每一个案件”要求,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主动接受监督,做实法律监督“后半篇文章”,提升“平远脐橙”地理标志保护成效,更好服务保障“百千万工程”,3月19日,我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共同开展“平远脐橙”地理标志保护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跟进监督。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珍、第二检察部干警参加活动。


实地跟进

跟进监督组随县农业农村、市场监管部门工作组来到申请使用“平远脐橙”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企业的脐橙基地,跟进行政职能部门现场执法指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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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组向基地负责人全面了解脐橙种植、培育过程等方面情况及问题需求,现场检查脐橙果树生长状况,针对性进行栽培、施肥、病虫防治、用药等技术指导,督促企业规范建立完善用药、巡查等记录台账,把好地理标志产品前期种植关,并对基地负责人进行现场普法,讲解地理标志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提醒严格按标准种植、生产,维护“平远脐橙”品牌信誉。跟进监督组同时向基地负责人深入了解脐橙生产经营营商环境情况及需求。


座谈交流

会上,县市场监管、农业农村部门分别反馈了落实检察建议工作情况,我院根据跟进监督情况,建议有关行政职能部门细化完善激励机制,协同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实现从种植技术、生产销售、品牌培育、权益保护等全链条、各环节的指导管理,同时注重加强“平远脐橙”地理标志品牌文化、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提升品牌认知度和影响力,营造规范运用、共同保护的浓厚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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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  罗缘:“行政职能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积极履职,已有9家大、中型企业申请使用“平远脐橙”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刚才现场观看了职能部门对企业脐橙基地进行种植、防虫等技术指导,工作有成效有意义,检察院、行政机关工作做得很实。建议检察院、行政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办更多为民实事。”

政协委员  刘志强:“建议有关职能部门强化协作,积极宣传发动,让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积极申请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同时加强种植、生产等环节质量监管和地理标志品牌维护。”

人民监督员  冯鹏飞:“检察院通过发送检察建议,推动行政职能部门依法履职,有效加强了地理标志保护。建议检察院要持续跟进、积极协助,职能部门要加强地理标志宣传,让企业、农户正确认识地理标志的意义、作用和经济效益。”

座谈交流环节氛围活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围绕加强检察院、行政机关履职、地理标志品牌培育等积极建议、把脉出招,并一一得到检察院、职能部门回应。职能部门借助座谈契机,形成地理标志使用申报检测等环节加强沟通衔接共识,并积极争取人大、政协重视支持地理标志工作,推动构建全县“一盘棋”综合保护格局。


自“平远脐橙”地理标志保护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制发以来,我院持续跟踪落实情况并主动发挥协同、支持作用,主导推动建立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常态化沟通机制及联络站,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重视支持,推动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代表企业纳入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奖补对象,努力为“平远脐橙”地理标志保护贡献智慧,营造落实检察建议良好氛围。下来,我院将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导向,围绕服务“百千万工程”中心大局、人民群众现实需求,以高质效法律监督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