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为深入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落实“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6月3日,我院联合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在富石水库共同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旨在通过“以鱼养水”净化库区水质,维护水域生态平衡。
对症下药促修复
富石水库原为我县重要的水源保护区,曾承担着区域供水功能,后因上游存在原山浸矿等盗采矿产行为,部分污染物汇入库区,导致水库水质一度变差,需经多年自然演替方可逐步改善。增殖放流正是加速水质净化的对症之策。本次放流的鲢鱼、鳙鱼等滤食性鱼类,能有效摄食藻类和有机碎屑,起到生物净化的作用,对提升水体透明度、加强水库生态修复具有积极意义。
3万尾鱼苗入碧水
上午10时许,满载鱼苗的运输车抵达水库岸边。工作人员分工协作,车上人员负责将鱼苗装进水桶,车下人员依次接桶,再缓步走向水边,轻倾桶身,让鱼苗顺势滑入水库。阳光下,3万余尾鱼苗银鳞闪烁、活蹦乱跳,入水后迅速四散游开。
放流过程中,出现了一个小插曲:部分鱼苗通过连接水管时,不慎卡在管道出口的过滤网中,现场检察干警与水务工作人员立即俯身协作,用手轻轻将鱼苗逐一拨出、接引至水中,直至最后一尾鱼苗顺利游入水库。“鱼苗一条也不能掉队。”正是这种严谨细致的态度,让本次增殖放流更具深意。
令人欣喜的是,部分鱼苗入水后并未立即远去,而是在岸边浅水区成群回旋,仿佛在适应新环境,也似在用无声的游弋表达对“新家”的接纳。岸上工作人员纷纷驻足观察,脸上露出欣慰的笑容。
以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
此次增殖放流是我院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的生动实践。下一步,我院将立足检察职能,加强与行政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为守护绿水青山、做好生态保护“大文章”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