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本院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拟对陈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时间
2025年10月15日(星期三)上午9时30分
二、听证会地点
平远县人民检察院三楼检察听证室
三、参会人员
检察办案人员、听证员、人民监督员、侦查员、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旁听群众等。
四、旁听人员报名条件、方法以及有关权利义务
1.报名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报名方法:请于2025年10月14日15时前通过电话预约申请(联系电话:0753-8898678),并提供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工作单位等有效信息。旁听席位有限,人数届满后将不接受申请,请予以理解。
3.有关权利义务:旁听人员在听证会上只能列席旁听。
五、注意事项
1.参会人员应当自觉遵守听证会场纪律和听证规则,服从主持人的安排,未经批准不得拍照、录音录像。
2.参会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提前10分钟进场,未携带相关身份证明的,不得进场。
特此公告
平远县人民检察院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