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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6-21]  来源:平远县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4270

全国文明城市测评采取动态管理,由中央文明办每年组织进行测评,三年成绩按一定比例相加后得出测评总成绩依据总成绩排名确定下一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

  根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要求,梅州市2018-2020年的创建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2018年:全面部署阶段

  1.召开推进大会(3-4月)

  2.深化创建活动(全年)

  3.组织全面排查(6-8月)

  4.迎接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9-12月)

  (二)2019年:升温推进阶段

  1.深化创建活动(全年)

  2.组织全面排查(6-8月)

  3.迎接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9-12月)

  (三)2020年:备战迎检阶段

  1.加强协调指导(全年)

  2.开展自我测评(3-5月)

  3.开展集中整治行动(6月)

  4.组织模拟测评(7月)

  5.全力以赴做好迎检材料准备工作(8-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