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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检察建议 向屠宰场偷排漏排说不!
发布时间:[2020-05-28]  来源:平远县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4123

为保障民众生态权益,守护平远青山绿水,日前,平远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屠宰场违规排污整治检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着重对全县屠宰场排污情况进行摸排,针对存在的偷排漏排行为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及时维护生态环境。

调查情况

平远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通过直击、暗访现场的方式全面排查各生猪定点屠宰场,并锁定两家生猪定点屠宰场存在偷排漏排行为,其中一家屠宰场将大量屠宰废水排进屠宰场围墙外小溪,可见有黑色污水从溪底涌出,造成溪水呈乌黑色,水面漂浮大量白色浮沫,气味刺鼻难闻。另一家屠宰场将屠宰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及部分废渣经简单过滤后直接由PVC管排入排水沟,沟内可见猪毛等屠宰废渣,并散发难闻气味,周边群众反映强烈。

 经查,屠宰场废水含有大量油脂、碎肉、毛发及粪便等有机悬浮物,易腐败。排进水体会消耗水中的溶解氧,造成鱼类和水生生物因缺氧而死亡,使水质恶化、产生臭味,影响卫生并破坏生态系统。同时,废水中的致病微生物会大量繁殖,危害人民身体健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诉前程序

2020年3月17日,平远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依法对屠宰场存在的违法排污行为进行查处,督促屠宰场对废渣废水等废弃物进行科学处置,防止污染环境。

处理结果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相关职能部门迅速形成合力,组织执法人员分别到两家生猪定点屠宰场进行排查,现场对两家屠宰场偷排漏排行为提出整改要求,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杜绝废水直排现象。经后期反查,其中一家屠宰场偷排口已经封堵,另一家屠宰场直排现象得于整治,水沟污渍也已清理,恢复了环境卫生,得到了社会的好评和群众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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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后现场图片)